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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专利侵权警告函或者起诉状后,被控侵权人应当如何应对

作者:浙江宁波专利律师陶星星

浙江宁波专利律师陶星星

有些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会突然收到专利侵权警告函或者起诉状,要求我方立即停止侵权(停止销售、许诺销售、制造等),销毁相关商品,并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相关的诉讼经历,收到这样的文书着实让人心惊胆战。笔者在这里梳理一下被控侵权人的应对策略。需要注意的是,个案有个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遇到具体的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本文仅仅介绍了通常情况下的处理策略,并非万能的策略。

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侵犯任何一种专利权都要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但是有时候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产品会落入他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莫名其妙地就收到了起诉状或警告函。下面分几种情况来说明。

一、明知侵犯他人专利权,仍然实施他人的专利,包括销售、许诺销售、生产、进口、使用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或者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使用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除非被控侵权人明知他人的专利是可以被无效的,否则,笔者建议主动和对方谈判和解,协商相对低的赔偿数额。笔者不建议采用其他不诚信的手段规避责任,诚实守信是每个市场主体的基本准则。

二、从第三方购买了专利产品(不包括进口)并且再次销售、许诺销售或使用的。这种情况,被控侵权人首先要及时收集、保留向第三方合法购置相关产品并且支付了合理价款的证据。有这方面的证据,被控侵权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仍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对于使用者,如果能够证明其专利产品系从合法途径购得,并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则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三、经营者升级了自己的产品和技术,但是却不知不觉侵犯了竞争对手的专利权。经营者自己通过研发投入改进了生产技术,升级了产品,但是竞争对手却提前布置了相关的专利,自己辛苦开发的技术却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对于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被控侵权人可以寻找专利无效的证据。无效的证据并不容易找,需要有强大的技术检索能力,建议委托专业人员办理。另外,被控侵权人还要积极应对专利侵权诉讼。具体如何应对诉讼,笔者不再赘述,可以参照笔者另一篇文章《专利被侵权后,专利权人该如何应对》。笔者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关注相关产品的专利布局情况,尤其要关注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一方面,专利数据可以为企业的技术升级提供一定的借鉴启发作用,另一方面,专利数据可以让企业避免重复研发,避免企业不自觉地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不仅造成了研发资源的浪费,而且还涉嫌侵权。

四、进口了他人的专利产品,并且再次销售、许诺销售或使用的。进口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即使能够证明合法来源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进口的专利产品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的人制造并售出的(这种情况称为平行进口)。这种情况,被控侵权人应当争取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则应积极应诉。如果有无效的相关证据,也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

以上是被控侵权人在收到专利侵权警告函或者起诉状后大的应对方向。但是具体的操作并不容易,需要被控侵权人既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又要有丰富的技术知识,绝大部分被控侵权人是不具备这样的能力的。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但是绝大多数律师是文科专业出身,甚至高中也是学文科,没有理工科的思维,更没有相关的理工科知识,对于涉及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案件,未必能够真正理解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因此,当事人最好委托既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又有较强的技术思维和丰富的技术知识的复合型律师作为代理人,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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